江财教〔2019〕40号
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教发字〔2018〕1号),以及市教育局提供统计数据,现下达2018—2019学年并清算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江门市22个生态镇建档立卡学生市补助资金共289.79655万元,该项支出列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具体单位、金额详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江教发字〔2018〕1号文件精神,市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增支所需经费(剔除上级补助),市本级财政负担部分市县困难地区(22个生态发展镇)新增支出的50%,其余由户籍所在县(市、区)财政负担。往后将根据市教育局最新统计数据由市财政进行资金清算。
二、请各市(区)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下达2018—2019学年并清算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江门市22个生态镇建档立卡学生市补助资金安排汇总表
2.清算2016—2017学年和2017—2018学年江门市22个生态镇建档立卡学生市补助资金明细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1:下达2018—2019学年并清算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江门市22个生态镇建档立卡学生市补助资金安排汇总表.XLSX
附件2:清算2016—2017学年和2017—2018学年江门市22个生态镇建档立卡学生市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