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19〕48号
各市(区)财政局:
根据市扶贫领导小组批复的《关于呈报2019年度江门市本级和各市(区)上缴用于扶贫开发工作的资金支出预算的请示》(江扶办〔2019〕15号),现将2019年城乡居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医疗保障市级补助资金安排给你们(详见附表),资金从市本级和各市(区)上缴用于扶贫开发工作的资金中安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的资金,专项用于《关于印发江门市城乡居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医疗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8〕567号)所规定的医疗保障措施项目。
二、请各级财政、人社(社保)和民政等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拨付,请各市(区)财政局尽快将收款财政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报江门市财政局(农业科),以便及时拨付资金。
附件:2019年城乡居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医疗保障市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民政部门。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