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19〕57号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根据市扶贫领导小组对《关于呈报2019年度江门市本级和各市(区)上缴用于扶贫开发工作的资金支出预算的请示》(江扶办〔2019〕15号)的批复,现将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资金(第二批)拨付给你(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市扶贫办脱贫攻坚工作(含粤桂崇左市协作经费),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
二、请按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拨付,请市扶贫办尽快将收款财政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报江门市财政局(农业科),以便及时拨付资金。
附件: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