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9〕73号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根据《关于安排第二批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38号)和市教育局提供方案,现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第二批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1,362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市县收入列“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缺口等,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也不得用于基本建设。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第二批专项资金(高职部分)安排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2019年度)
3.第二批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情况表(高职部分)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市档案馆。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