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江财综〔2018〕57号
各市(区)财政局、市公路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综〔2018〕117号),现将省提前下达给我市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2,773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列2019年度功能分类科目“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拨付使用。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分配情况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公路总站。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分配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