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农〔2022〕1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桂乡振发〔2021〕21号)和中共江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关于呈报〈江门市与崇左市2022年东西部协作协议分解数(送审稿)〉的请示》批复等有关精神,现拨付2022年江门市与崇左市2022年东西部协作资金(江门市财政承担部分)5,250万元(详见附件),请指导和督促用款单位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江门市与崇左市2022年东西部协作资金(江门市财政承担部分)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崇左市财政局,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乡村振兴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