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19〕20号
蓬江区、开平市、恩平市财政局,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8〕142号)精神,结合《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粤农计〔2018〕43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的函》(江农函〔2018〕1089号)和《关于再次调整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资金的函》(江农农函〔2019〕155号)以及相关资金管理要求,现对江财农〔2018〕186号资金调整下达(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下达的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请按照附件中任务清单的有关要求,做好资金拨付和组织项目实施等工作。
二、本次调整下达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05〕161号)的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
三、本次调整中涉及追加预算的,请按附件要求相应追加有关项目实施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额度,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涉及调减预算的,请按附件要求相应追减有关项目实施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额度,具体手续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四、请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根据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 尽快将资金分解到项目承担单位,并做好资金调整手续。
五、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根据工作任务清单,对本次调整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并与相应主管部门衔接区域绩效目标。请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六、以后请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对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至少提前一年储备具备实施条件项目的工作要求,提前着手储备项目,增强项目互补,杜绝重复交叉,为资金分配使用做好准备。各市(区)财政部门要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8〕229号)的工作要求做好市县项目库储备工作。
附件:第二次调整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安排情况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处),蓬江区、开平市、恩平市农业主管部门。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