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9〕11号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教〔2019〕44号)的精神,现由省财政下达我市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共1,589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上述资金列2019年度 “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将资金切实用于:一是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农村地区、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入地和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改善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二是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扩建和改善办园条件。
二、请各地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任务清单,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下达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