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9〕13号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根据《关于安排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央资金高职部分)的通知》(粤财教〔2019〕49号),现由省财政安排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央资金高职部分)750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19年度“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有关高职院校建设对接区域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产教深度融合的高水平专业(群),具体建设专业(群)由各高职院校按照区域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结合本校实际自行提出。本次资金使用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二、本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缺口等,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也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各用款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使用资金,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计划。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资金安排汇总表
2.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资金安排明细表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生均拨款奖补)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