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9〕16号
各市(区)财政局,五邑大学:
按照《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的通知》(粤农扶组〔2019〕1号)精神,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46号),现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资金91.9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支出列2019年度“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
二、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安排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以及对粤财教〔2018〕366号文、粤财教〔2018〕295号文待抵扣资金进行清算。各市(区)、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地市合计)
2.2019年市属高校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市档案馆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