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9〕18号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教〔2019〕74号)的精神,现将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第一批)共300万元下达给你们(金额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上述资金列2019年度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各市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按省教育厅印发的任务清单专款专用。
附件:1.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第一批)下达表
2.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教育信息化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4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印发
江财教[2019]18号 附件2: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教育信息化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