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6〕107号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6〕396号)的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市2017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具体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2017年“1100221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7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办〔2014〕31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二、此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直接拨付到你市财政部门开设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请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会计核算手续。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1.提前下达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分配明细表
2.财政部提前下达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1: | ||
提前下达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分配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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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地区 | 实际奖补资金 | 备注 |
江门市 | 959 | |
台山市 | 306 | |
开平市 | 322 | |
恩平市 | 331 |
附件2: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