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18〕140号
开平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一事一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以上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228号)精神,现将2018年一事一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以上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资金2,875.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请各级财政、农业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此项资金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5〕117号)和《关于完善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账制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12〕317号)、《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05〕161号)的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奖补资金拨付进度,根据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度、项目合同要求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省市将定期对县级奖补资金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三、此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18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10022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18年度“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13070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18年一事一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以上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资金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处),江门市农业局,开平市农业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