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农〔2018〕172号
各有关市(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持资金(基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282号)精神,经商市水务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支出列入附件所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并根据支出的性质与实际用途列入相应经济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承担单位。本次下达的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05〕161号)的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
四、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附件:2019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处),江门市水务局,各有关市(区)水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