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农〔2018〕173号
新会区、台山市财政局,江门市水务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8〕283号)精神,经商市水务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支出列入2019年度“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并根据支出的性质与实际用途列入相应经济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请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承担单位。本次下达的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05〕161号)的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
三、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四、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含任务清单)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处),新会区、台山市水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