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财教〔2018〕2号
各市(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7〕442号)文件,现提前下达2018年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共2,054.1945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1号)精神,省财政已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预安排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戏曲表演专业(专业代码:141000)学生实行免学费补助资金,免学费补助标准参照现行的中职免学费补助政策执行,请各市(区)按规定执行并做好资金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
二、该项资金列“2050302中专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三、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附件:1.广东省地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学生2018年免学费
补助资金安排表
2.广东省地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2018年免学费
补助资金安排表
3.广东省地市属普通高中残疾学生2018年免学费补助
资金安排表
4.2018年地市属中职学校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提前下
达分配情况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