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8〕67号
台山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追加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194号),结合《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江财教〔2017〕11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8年中央追加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共4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此款列2018年度“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市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2号)的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
二、请你市在2018年9月3日前将《2018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三、请你市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的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3)和你市获得的补助资金额度,对本地区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在收到预算文件60日内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4),报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以便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备案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市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做好本市的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工作。
附件:1.2018年特殊教育补助中央追加资金安排表
2.2018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使用情况统计表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8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印发
67号 附件1:2018年特殊教育补助中央追加资金安排表.XLSX
67号 附件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