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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资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反映。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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