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4〕5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江府〔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江门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附件1)下达你们,奖励“江门康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视背板100万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等25个项目,奖励资金合计2151.29万元。
请你们主动加强与属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按程序尽早将财政资金拨付至企业,并督促相关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奖励资金记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专门台账。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江门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
2.2025年江门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陈熙,联系电话:3279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