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4101101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场所电力设备维修、变压器及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
(二)项目简介:
1、我局江海治超场(江门市江海区滘北南海渔村侧)变电箱基础较低,存在水浸风险,需要提高变电箱基础;
2、对交通运输局机关(农林西路82号)、蓬江治超场(潮连大道18号)、江海治超场(江海区滘北南海渔村侧)三个场所的变电设备开展预防性试验服务;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5万元(含税);
(四)项目范围:详见项目清单。
二、质量要求:箱基工程要通过验收合格;变电设备预防性试验要提交试验报告。
三、工期:10个自然日。
四、承包方式:项目整体包干报价(含税)。
五、供应商资格:
(一)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应当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接(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经销商。
六、施工要求
(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广东省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二)签订施工合同后2日内进场,并在进场2天内上报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三)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复核、发现与配合处理与专业相关的问题,并提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代表。有义务提前向业主代表提交需要相关专业配合完成的任务及时间要求,该任务要求必须是合理时间内能完成的任务;
(四)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保护建筑物内外一切设施,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恢复维护;
(五)成交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到办公时间等特殊情况和施工噪音控制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
七、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全额发票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100%工程款的支付手续。
八、售后服务要求
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在1天内到场维修。
九、资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5日17:30时前,以书面文件提交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306室(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
十、其它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0-385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