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41225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江门港引航站)职工食堂对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江门港引航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为保障职工食堂用餐制作需要,采购人将采购一家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为职工食堂提供食材供应配送服务。供应商需每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为采购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于上午7时前配送至食堂。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鲜肉类、蔬菜类、鲜果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货及调味品类、粮油类等。
(三)配送地址:
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江门港引航站)职工食堂(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36号)。
(四)报价:价格折扣率。即结算价=采购人参考江门市发改局公布的蓬江区各市场的各品种货物价格合理制定各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中选供应商价格折扣率。(1)采购人将参考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上“菜篮子行情”公示的蓬江区各市场的各品种货物价格合理制定各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原则上每月定价一次。 投标报价时,投报一个折扣率作为所有食材的统一计价折扣率,为含税全包价。
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按计算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折扣率,即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折扣率。
(2)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 报价,精确到个位数。
(3)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折扣率在服务期内不能作出改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货物的服务期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4)本项目的最高投标折扣率为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折扣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所投报的各品种货物供货价格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包括货物的供应、粗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五)项目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江门港引航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标准》(见附表)综合评分,按总评分排名确定1家供应商。
(六)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七)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按实结算。
二、供应商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的配送点能做到三小时内的响应送达。
(二)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下单后将食材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配送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污染、变质、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能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通过正规供货渠道采购,流程可追溯。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供应的食材;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四)结算方式:货款按月结算。每月结束后5天内,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对账,经核实无误后,中标供应商凭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上月货款的手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7日17:0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项目报价、服务计划、经营场所、人员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递交到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江门港引航站)四楼综合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江门港引航站)职工食堂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36号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0-3851850.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评分标准
一、评分选取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选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评审小组先对报名单位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单位,按照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评审小组成员对报名单位的详细评审中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分,计算出各评审因素的算术平均值后合计总和作为该单位的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单位。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选小组视报名单位的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二、初步审查
三、详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