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珠江西航道事务中心,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各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江交法〔2024〕5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交基建〔2024〕185号)相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10月至11月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开展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市交通运输局派驻纪检组见证下,随机抽取10个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开展检查。检查由分管(协管)领导带队,局基建管理科、工程质量监管科、执法四科和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同志以及随机抽取市安全质量监督专家库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专家评估等方式,重点核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发包、分包行为、市场准入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合同履约管理、设计批复落实、造价管理与控制、变更管理、质量安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其他相关专项工作等情况。
检查组把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在《行政检查登记表》,并责令限期整改,经检查对象现场签认,由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跟踪整改情况。
(二)组织宣贯培训,增强行业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提升建设项目管理人员水平,顺利完成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核查(自查),我局于10月29日召开《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规宣贯解读培训,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辖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等合计253人参加了培训。
二、检查发现情况
被检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单位积极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准备工作较充分,基建程序基本完善。主要存在问题情况如下:
(一)突出问题
1.个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未严格落实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相关管理制度,对建设市场监管职责、工作内容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足。未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督查的通知》(江交基建〔2024〕274号)节点要求对所辖区域内项目完成全覆盖检查,其中蓬江区、台山市交通运输局未按时报送建设市场核查总结;恩平市交通运输局仅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未发现问题,未对项目其他参建单位进行检查,监管质量有待提高。
2.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且存在一人同时管理多个项目的情况,管理力度偏弱,未能及时有效发现参建单位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3.交通运输部于2024年2月18日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对公路工程分包管理提出新的管理要求。部分在《新管理办法》印发前已动工建设的项目未及时按照文件第七条、第十五条完善分包管理,存在项目施工联合体管理不规范、个别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等不能满足最新规定要求、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落实专业分包单位在现场设立项目部等问题。
(二)其他管理通病情况
1.部分项目存在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交竣工验收滞后等问题。
2.个别项目设计单位更换项目负责人未按程序向建设单位报备;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抽检试验委托给未经业主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部分项目检测单位外委检测未报建设单位同意。
3.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如未落实每月组织安全培训;个别项目人员履约、持证管理不规范,如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交安、绿化、机电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现场未能提供交安证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属地交通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要求,对照本次督查提出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区域在建项目全覆盖核查,督促项目落实整改,规范公路水运项目招标投标、组织架构、人员履约、造价计量、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工作,积极推动交竣工验收。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健全机构设置,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机构人员配备,特别要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全面提升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严格审核从业单位履约人员资历业绩;按规定及时建立变更台账及进行计量支付;要采取有效措施,善于运用信用评价手段,加强履约管理,落实穿透式管理职责。
(三)严格按照《新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分包管理。请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国道G240线新会会城至牛湾段改建工程TJ1标、TJ2标,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工程一标段,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工程TJ03标等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完善分包管理。
(四)请各责任单位按照本通报的检查意见,重点针对突出问题,严肃落实整改,并跟踪核实整改情况,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把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我局。我局视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对逾期不报或无故未完成整改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调查处罚等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