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实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工作透明度,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助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审查。始终把市民群众关心关切事项及行业热点难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切入点、着力点,注重挖掘我局交通建设、运输服务、交通执法等工作成效和亮点,多平台、多渠道对外发布政务动态和行业信息,推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1条,通过“江门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9条、“江门交通运输”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90条,在门户网站“公众互动—答问知识库”栏目更新问答信息36条,不断提升市民群众获取交通运输信息的便利度和覆盖面。围绕“大桥经济”发展及上级交通运输领域政策法规出台,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年共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3条,局主要领导带队上线江门《民生热线》节目,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先审查,后发布”原则和信息发布“三校三审”机制,对拟发布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文字内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表述清晰。
二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转办流程,明确接办人、责任科室、办理时限,加强与申请人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对接,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宗,主要涉及行业数据、交通建设等内容,除6宗申请人主动撤销外,其他均已依法按时完成答复。
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坚决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强化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安全巡检和监测预警,加大节假日期间巡检频次,并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自查,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监测反馈问题,及时清理过时、失效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供给的有效性。
四是搭建政民互动新平台。印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信箱工作规程(试行)》,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线局长信箱模块,上线以来共收到15份群众来信,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
五是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牵头推进《江门市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办法》立规工作。动态更新局网站的《江门市交通运输局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我局现行有效的7份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规范标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如局网站部分栏目的功能性有待进一步优化、政策意见征集反馈不够及时、局长信箱办理质效不高等。下一步,我局将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提升有关栏目的实用性、易用性,最大限度便利市民群众查阅使用。二是坚持做好政策预公开和意见征集工作,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情况,提升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支持理解程度。三是修订完善我局“局长信箱”管理制度,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有效性,落实疑难复杂信件的跟踪督办,确保市民来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时按质做好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公开工作;每年定期更新收费目录清单。
(二)全年共计承办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9件,其中主办14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答复的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
(三)加快全市重大交通项目审批工作。完成了省道S275线开平百合儒北至金鸡游东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S386线赤溪圩至都斛镇改建工程、新会区恒达码头工程等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完成了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改扩建工程(调规后)两阶段、江门市主城港区荷塘旭升码头工程、银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3.5万吨造船项目船坞工程等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完成了省道S275线开平百合儒北至金鸡游东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开平市三埠港区三埠港搬迁项目(一期、二期)、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省道S274线台城新盛至冲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全年共完成建设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22份。
(四)持续做好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电台《民生热线》栏目、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及时向社会发布黄茅海跨海通道、中江高速改扩建、银洲湖高速等项目进展情况。
(五)积极做好决策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发布行业决策征求意见4份,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更新办事服务信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检查等执法信息,运用江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行政执法监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