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江门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突出重点领域、狠抓关键环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保障能力,法治民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民政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的各环节、全过程,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全市民政法治建设扩广度、拓深度、提高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审议民政领域有关法规草案、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的困难问题,高位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制定2024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个人述法制度,确保民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推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市民政局坚持依法行政、立法先行,在前期的资料收集、初步考察、征求意见基础上,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立法,《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正式纳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为加强重点立法项目调研,更好配合立法机关的审议工作,市民政局成立调研组,先后赴杭州市、深圳市、广州市等省内外兄弟单位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多次召开立法座谈讨论会,摸清真实情况、掌握实际需求。目前,《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核。开展《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持续完善地名管理法规体系,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延期实施等相关工作。
二是落实监督管理服务职责。制定《江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明确落实我市养老服务领域的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社会优待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收养评估办法,全面规范我市收养评估工作,加强我市收养登记管理,切实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做好慈善帮扶资源供需精准对接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切实帮助会员企业减负纾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省民政厅、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涉企乱罚款、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清理工作,对由我局牵头制定的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暂未发现存在涉企乱罚款、不平等对待企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送审工作,统一合法性审查自查要求。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26件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决定书审查。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依法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贯彻落实《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操作指引》,凡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依法进行意见征集、公开公示、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注重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及高校专家学者作用,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江门市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聘请办法》,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信访事项办理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审查审核合同80多件,行政执法文书合法性审查26件,提供法律咨询60多次。加强备案意识,严格执行外聘法律顾问年度备案制度。
(四)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权责清单动态更新管理。配合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事项的维护设置,包括事项目录主项注册认领、子项拆分认领、实施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清单的编制等,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受省民政厅委托实施基金会登记管理事项。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江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运营服务以及经营性公墓管理开展跨部门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建立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突出抓好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标准的运用,委托外聘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卷质量。截至11月30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57宗、行政处罚26宗、行政检查8宗。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年度组织了2次行政执法证线上考试,并完成1次行政执法证申领和1次换领流程,在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上注销4位执法人员证件信息并收回失效证件。组织参加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补齐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短板,消除经验盲区,为高质量规范执法奠定良好基础。
(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民政信访工作办法》和《民政部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实施意见》,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推进民政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应用“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开展信访事项登记办理工作,并推动各县(市、区)民政局加快全面适用,依托信息系统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时限的掌握,以及对信访答复告知文书的审核把关,以业务工作规范促进信访问题化解。开展2022—2024年信访案件排查工作,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和矛盾最集中的现场了解实情、调查研究,积极巩固信访案件化解成果,防止已办结案件出现反弹,切实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截至11月30日,我局共收到初次信访11件,复核复查申请3件,信访来件同比下降33.33%,依法办结12件,办结率为85.71%。依法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派件58件,已全部按期办结,办结率为100%。依法办结局长信箱来信2件。
(六)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确保信息发布时效。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信息公开,梳理更新政策法规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2024年,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7件。202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法治能力建设。狠抓落实《江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结合民政职能,围绕新修改的慈善法、行政复议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培训,强基固本,提升民政干部业务能力。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促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二是提升民政普法实效。开展“4.15”国家安全日、“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民法典宣传月、消防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紧扣时政热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民政法规政策宣传。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参加“民生热线”,就困难群众救助、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助力儿童健康成长、慈善组织监管等热点问题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和政策解读,扩大民政领域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法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2024年以来,市民政局运用“两微一端”共计发布普法栏目100多期;举办集中宣传活动15场次,制作发放宣传单、宣传品1200多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参观视察;动员“双百”社工、民政基层队伍开展普法“六进”活动,宣传民政政策,受众逾3万人次。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4年,市民政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地方法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民政工作的一些重点领域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存在滞后、不健全的问题,仍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服务我市民生事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矛盾困难需求。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学法不足,理论储备有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民政法规制度建设。继续配合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跟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持续推进民政重点领域法制体系建设,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谋划立法项目和政策制度,以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确保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贯彻落实《江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动民政执法精细化发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监管”,做到“双随机”抽查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基础、畅通执法工作流程。常态化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民政执法监督。
(三)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民政系统内部持续开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围绕社会组织、殡葬、养老等领域组织开展业务政策的专题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对民政法规政策的社会性宣传解读,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法规的知晓率,确保民政政策法规落地落实。
江门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