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提高我市农业品牌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力提速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现结合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品牌培养奖励办法〉的通知》(江府〔2023〕10号)精神,开展2024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网上申报工作,按要求于1月20日前在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申报账号自主注册开通)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完成初核。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须于2月8日前完成初核工作并完成网上审核,提出书面意见连同《2024年度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盖章)报送我局复核,并将通过初核的奖励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盖章)寄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化科。
附件:1.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江府〔2023〕10号)
2.2024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请表
3.2024年度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388765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