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对6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在市级监督抽查中发现药物残留超标,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
2024年10月-12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对6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在市级监督抽查中发现药物残留超标,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