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禁毒条例》《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 |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各类市场主体、消费者、社会公众 |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 | 1.继续运用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科级干部任前考法、全体干部学法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新法速递、以案释法,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持续加大对各类监管对象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讲座,现场讲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开展互动交流,提高各类监管对象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强化监管对象主体责任意识。 3.充分利用登记注册窗口、12345投诉举报中心等对外窗口,强化普法与群众办事相随,实现“零距离”普法。充分利用日常监管活动,对监管对象实施精准普法,推进执法普法高效融合。 4.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2·4”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提供相关咨询,解读法律法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增强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5.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新媒体宣传运用,加大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运用动漫、图文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宣传,及时发布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