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全面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省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质量工作考核均获评A级,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考核排名全国第35,再创历史新高。我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查处冒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系列案入选全国、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明厨亮灶”食品安全普法项目获评2023年市“十佳”法治文化品牌,第三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开展学习24期。举办专题辅导4期,党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426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30次,开展“一月一专题一考核”11期,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推进“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工作。
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认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带头研究审议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注重听取法规部门意见,强调采取法治方式解决问题。13次组织并现场点评《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会前学法”,积极参与法治培训,2次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营商环境优化取得新成效。出台跨县(市、区)“一照多址”登记指引,创新推出经营主体信息变更“证照联办”模式,香港简化版公证文书实现电子化流转,推行经营主体新设和注销登记“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城通办”“省内迁移通办”等模式。截至10月底,主体总量达78.64万户,同比增长6.05%,完成“个转企”624户。全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行动,审查增量文件257件。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新增商业秘密保护标杆企业39家。统筹推进“综合查一次”跨部门监管,编制实施首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二)质量强市建设迈出新步伐。发布实施全国首个质量金融增信地方标准,打造质量增信融资“全国样板”,“侨都质量贷”系列产品发放贷款159.50亿元,受益企业4636家次,并入选省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典型案例,在全国现场推进会报道推介。全市3069家制造业企业任命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累计服务企业5111家次。开展标准引领“两新”行动,参与制修订“两新”领域标准37项,4家企业荣获“广东省标准领军企业”称号。杜阮凉瓜、罗非鱼成为我市首批“湾区认证”证书的产品。
(三)知识产权发展增创新优势。江门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蓬江区、新会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推动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升格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平(水暖卫浴)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30家企业列入知识产权强企重点培育库,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我市首张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江海区法院开展诉前调解案件105宗。指导10家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全市累计获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604家,用标超3515万个,数量均位居全省第1。新会会城街道获批建设省地理标志特色镇,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经验入选2023年度广东知识产权“基层改革创新举措”,查处冒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系列案入选全国、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四)监管执法水平实现新提高。发布全省首个食品生产领域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力推进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推进跨境药械创新监管,江门市中心医院获批“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全市系统办结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3832宗。受理消费投诉举报3.8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8万元。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市局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85宗,组织3次审委会会议集体讨论重大案件。开展3期法律研讨沙龙,解答100多个基层执法疑难问题。
(五)法治制度落实呈现新常态。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梳理1896项政务服务事项,适时评估调整委托县(市、区)局事项实施情况。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检查各县(市、区)局行政执法公示情况,督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要求,修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评查全市67宗行政执法案卷。压实复议应诉责任,深度解析复议应诉案件,9宗行政复议和1宗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清理。
(六)法治宣传效能获得新提升。推动“会前学法”成惯例,“任前考法”成必须,“全员学法”成常态,开展会前学法13期、专题培训37期、青苗学堂10期,4人次通过任前考法,选编4期《新法速递》和5期典型案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及优秀率100%,参加第三届国家和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并荣获省赛三等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3•15”“4•26”等主题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明厨亮灶”普法项目获评2023年市“十佳”法治文化品牌,参加“民声热线”“法治政府面对面”节目,走进协会、商会、企业,向企业、群众宣传政策法规深受好评。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能力有待提升。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跃升,各项法治制度不断深化,市场监管干部的法治能力提升速度未能实现与时俱进,与实际监管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快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协调指导有待加强。对委托下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执法事项,需要进一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相关执法事项的数据互通共享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相关事项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大现场实操指导力度,强化上下部门联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三)普法方式有待改进。市场监管工作与民生实事息息相关,涉及的监管服务范围广且对象多,适用的法律法规较多,目前面向企业、群众的普法方式较为传统,监管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尚未形成高效融合,普法宣传效果与监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持续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二是提升普法宣传效能。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推进涉企普法工作。三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健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守牢市场安全底线,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专此报告。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李保军,联系电话:316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