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 |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各类经营主体、消费者、社会公众 | 持续推动落实干部学法用法要求,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经营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提升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和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 1.推进“会前学法”“任前考法”“新人学法”“全员学法”,选编学习“新法速递”和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法律研讨沙龙,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和“一月一专题一考核”等,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2.对各类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培训讲座,与经营主体互动交流,为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及时接收经营主体的业务咨询,积极开展维权援助,解答经营主体的疑难问题。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一监到底”网络直播执法、实施行政处罚等监管活动开展普法,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依法经营意识。 3.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普法,以开展科普宣讲、派发宣传资料、提供相关咨询、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重点场所开展普法,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4.充分利用对外办事窗口、机关办公区及LED显示屏等,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办事指引、发布典型案例及提示、警示等,加大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上线《民生热线》等节目,倾听群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现场实时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