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20年的疑难终于获得解决!”2024年12月25日,程女士将一面鲜红锦旗送到江门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手中以表达其诚挚谢意。
2004年,程女士与他人因物业租赁发生经济纠纷,经过多年的诉讼程序且最终协商无果,案子只能被动搁置下来。2022年,程女士开始向市法援处寻求法律帮助,市法援处工作人员认真了解其诉求后,引导她向值班法援律师咨询法律解决途径。两年多来,程女士到市法援处提出20余次法律咨询,每一位值班律师均耐心细致讲解涉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启民事诉讼程序的办理流程,并详细指导她自行书写相关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等,在法援律师们的帮助指引下,20年的历史旧案终于得到顺利解决,程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是《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之一,群众可以到就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免费专业律师咨询服务。近年来,市法援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践行法律援助“解民忧、护民利、惠民生”的工作理念,实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