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启超故里,江门市新会区近年大力弘扬与发展梁启超的文化精神内涵,打造“梁启超文化月”、组建梁启超研究学会和启超家教家风宣讲团,推广梁启超“乡治”文化品牌等。在此背景下,新会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探索将启超家风文化融入社区矫正工作,培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品牌,推动启超文化创造性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增效。
坚持因人施矫,实现靶向精准矫治
梁启超在家庭教育中非常注重因材施教,他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造就了“一门三院士,子女皆龙凤”。“因材施教”这一重要理念,不仅在他的家庭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也为新会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幸好他们给予心理疏导和支持,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会变成怎样……这是我的个人经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在一次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中,张某以一名志愿者的身份向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分享自己进行心理矫治的感受。
原来,在成为一名志愿者前,张某曾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初期既自卑又自责,并刚刚遭遇婚姻变故,情绪非常低落,甚至一度需通过服用药物缓解。针对张某的情况,新会区司法局为其量身制定心理矫治工作方案,专门组建关爱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支持小组,通过“三帮助一引导”综合施策,帮助张某走出心理困境,开启心理阳光之路。通过个性化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张某走出心理阴霾,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个人变得积极乐观起来,并成为公益志愿服务的热心参与者。
长久以来,新会区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个体差异,针对每个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刑罚种类、社会危害性、性格特点、心理状态等不同,实行“一人一矫正方案”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比如,针对个别少数民族社矫对象语言不通和文化差异的难点,联合新会区检察院,组织翻译志愿者、民警、网格员等成立矫正小组,运用当地语言文字开展矫治教育和暖心家访活动,有效解决少数民族社区矫正对象因语言和民族文化差异产生的监管难题。
2024年,新会区司法局与新会区检察院联签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对象个别化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具有特殊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甄别、个别化矫正方案的制定和调整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深化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效。
多维全面赋能,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强自立
梁启超强调“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倡导个人应具备自强自立的精神,通过不断努力提升自我,为社会作出贡献。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新会区司法局通过心理辅导、社会支持、就业帮扶等维度全方位赋能,从内在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自强自立意识,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比如,持续开展“心矫治”工作和“逆风飞行”社区矫正青少年服务项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知识普及、心理健康咨询、帮难解困和就业资源链接等服务,增强就业自信心。截至目前,一对一帮扶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超过30人次。
又如,创新开展“学历技能再提升、就业帮扶促矫正”工程,与多家技工学校、企业合作开展助学、就业活动。加强教育、公益活动、就业“三个基地”建设,先后在水产养殖协会、红木家具协会和新会技师学院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帮扶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新会区司法局还每年举办社区矫正场所开放日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全市首个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机制,优化外出申请、执行地变更等审批流程,为矫正对象参与经营活动提供便利,畅通社矫对象就业路。截至目前,累计成功帮助复学18人,实现就业73人。
突出文化引领,以文化涵育德行
梁启超高度重视道德教育和人格培育,这从他写给儿女们数百封家书中可见一斑。其在清华大学演讲中,也对清华学子提出“先做人,后做学问,再做事”的基本要求和殷切期望。
新会区司法局将道德教育,特别是梁启超家教家风思想融入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中,建成“启超家风”教育园地,结合“每月一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分享启超家书,传承良好家风”“我为发展添砖瓦”“我爱我的家乡”“人间自有真情在”等特色教育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提升道德修养水平。
“亲爱的妈妈,平时未能当面说出对您的爱,我只能在此道出……”在亲情教育感化活动上,社区矫正对象朗读写给妈妈的一封家书。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家人真挚的感情。新会区司法局还汲取梁启超“得做且做”智慧,指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投身社会生产和公益活动,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
下一步,新会区司法局将充分汲取启超家风文化营养和智慧,持续打造社区矫正新会特色和品牌,让社区矫正既有“法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