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5年江门市特定人群基本养老保险协助上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招标人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跃进路102号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江门市特定人群基本养老保险协助上门服务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
2025年特定人群基本保险协助上门核查最低服务人数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低于5800人、企业职保养老保险不低于500人(含可调控扩大范围增加人数);如在服务项目有效期内提前完成最低服务人数,仍需按要求继续提供相应服务直至服务项目结束,预估最大服务总人数超万人。本采购项目总价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万元,超出最低服务人数的部分不结算。
三、实施时间
项目服务协议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5年10月31日前需完成最低服务人数、服务回访、满意度调查、服务台账建立及服务项目总结;12月31日前,有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电话预约的,服务方仍需提供相应协助上门服务,该部分服务不予结算。
四、项目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高龄老人(90周岁及以上)以及通过电话申请预约协助上门服务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不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需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可享受协助上门服务。
同时,根据协助上门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适当扩大上述人群年龄范围,以保证更多有需要的待遇领取人员享受优质便民服务。配合各县(市、区)社保局优先开展100岁以上参保人协助上门服务。
五、项目服务内容与方式
为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特定人群(高龄或因患病行动不便等)协助上门核查生存状况、基本信息资料收集、存疑信息资料核实收集、政策咨询宣传、意见收集等上门服务。
(一)电话咨询服务:由服务方设立三条电话专线接听群众来电咨询、申请,并记录预约上门时间。
(二)主动联系服务:服务方根据第三款“项目服务对象”要求,通过电话、社区(村委会)、上门等方式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介绍服务,为有需要上门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并预约上门服务。
(三)预约协助上门服务:由服务方派出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联系,上门办理核查服务,并制作办理核查的凭证(包括上门办理核查拍摄的相片及服务对象符合上门服务条件的证明)。
(四)协助核查人员信息服务:核实高龄、多年未通过资格认证等导致待遇暂停发放人员、待遇资格认证数据对碰存疑人员状况,收集其是否具备待遇领取资格材料。
(五)基本信息资料收集:服务方在提供协助上门服务的同时,收集补充服务对象缺失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常住地址等),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各县(市、区)社保局,便于在省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
(六)政策宣传服务:服务方派出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宣传讲解各类社保政策、网办业务渠道操作及社保卡领取待遇等,并携带各类宣传小册子给予服务对象。
(七)导办服务:服务方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生物特征认证、社保业务网办等业务自助办理、导办服务。
(八)社保基层服务需求收集:服务方在提供协助上门服务的同时,需收集服务对象对社保基层经办服务需求,按要求填写调查问卷。
六、付款办法
(一)考核验收:结合采购公告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项目费用依据。
(二)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结合实际服务量及项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费用结算:招标人按服务方完成服务对象的人数(截止至2025年10月31日)进行支付结算,超出最低服务人数的部分不予结算;服务总人数未达到最低服务人数要求的,未完成部分不予结算。
七、服务方资格
(一)服务方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方投标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并合法用工,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服务方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合同争议纠纷,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八、投标要求和中标标准
(一)投标要求
1.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12:00。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4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科(广东省江门市跃进路102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翁先生,联系电话:0750-3272753,卢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2919。
(二)中标原则及标准
1.中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理低价、科学择优原则。
2.中标标准: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避免只唯价格论。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报价结束后,由我局采购审核小组综合根据项目实施开展计划、项目保障体系及投标报价等三方面评定中标单位。评分如下:项目实施开展计划(50%)+项目保障体系(40%)+投标报价(10%)。(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服务对象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采购方不再支付剩余费用,并有权根据服务方履行情况结算费用,要求服务方返还未完成部分的费用,并赔偿损失:1.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2.不定期向采购方汇报工作情况;3.服务质量不合格(包含服务总人数、时间、态度不符合规定);4.服务对象对服务方工作人员的投诉;5.工作评估不合格;6.服务内容及范围超出合同所订。
附件:2025年江门市特定人群基本养老保险协助上门服务项目实施要求.doc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