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年度开平市环境保护局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2014年开平市环境保护局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指导、管理、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现设6个内设机构。
纳入部门决算编制有1个行政单位和3个属下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开平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开平市环境监察大队、开平市环境监测站、开平市环境信息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编制28人,在职人数21人(含原机关工勤人员2人、政府雇员1人),退休10人,临工7人。属下事业单位编制39人,在职人数30人,退休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强化环境调控,促进绿色发展,抓好污染减排,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深化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生态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153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7.8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153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1537.88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537.90万元,占34.98%;主要为:工资福利性支出34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21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999.98万元,占65.0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支出116.8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非税收入考核等工作的经费;
2、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支出724.54万元,主要用于省污水处理设施“以奖促减”、重金属污染防治、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潭江水资源保护、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污染减排、重点污染企业监测、污染控制、防治船舶污染、环保专项执法、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能力建设、环保标志管理、饮用水源整治等工作的经费;
3、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支出78.6万元,主要用于规模化禽畜养殖业“以奖促减”工作的经费;
4、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维护等工作的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开平环境保护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44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9万元,主要包括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费、桥路费和维修维护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54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检查和业务交流接待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