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开平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常态化技术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项目目标与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开平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对“两山”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两山”基地建设工作制度化、特色化、高效化,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探索深化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开平模式”,为“两山”基地建设工作服务提供科学指导,拟开展《开平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常态化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1.派驻3名外派人员,协助开平市“两山”示范基地建设后续跟踪及督查等常态化工作,配合开展部门协调、现场调研、工作推进、资料整理、“两山”宣传、文案撰写及公众号内容更新等工作。
2.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国家有关“两山”发展的最新内涵和“两山”示范基地建设的最新政策,借鉴全国其他“两山”示范基地先进经验,指导开平市建设国家“两山”示范基地。
3.切实做好公众对“两山”建设成效的满意度调查工作,工作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应包括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职业人群,充分体现代表性。最终根据结果编写《开平市2021年“两山”建设成效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
(三)预期成果
1.形成《开平市2021年“两山”建设成效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
2.编制《开平市2021年“两山”建设档案资料》。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料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环境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环境服务类的企业。
4. 供应商应具备完善且固定的技术团队及项目负责人,团队须配备环保类高级职称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高级职称资格3年以上。
5. 供应商应具有近年来“两山”创建相关的工作经验并需提供同类工作经验的合同证明文件。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报价上限。报价为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与专家咨询费、人员费用、现场调研费、材料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中标法,综合得分最高者得,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四、结算方式
完成项目服务采购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一次付清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五、递交材料
1、供应商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资质(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公章(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备);
5、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单(盖公章)。
上述相关材料及声明文件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并用封条密封好。
在递交资料结束时间前向我局递交报价资料(快递资料的,以到件时间为准),超时或逾期补报资料报价无效。投递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卫民路10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邮编:529300;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2235822。
递交资料结束时间在2021年7月7日17时30分。结果将在我局确认后,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网上发布。
六、其他要求
在成交后的整个作业期间,供应商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均不负责。
七、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地 址:江门市开平市三埠街道卫民路10号
邮 编:529300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0-2235822
附件:开平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常态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评分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开平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常态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