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本项目通过自行采购的方式,确定1家企业作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2023-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企业。供应商需承诺对其出租给采购人的车辆具有合法的出租权,租赁车辆所有权应为供应商所有。租赁期间,当租赁车辆所有权发生转变的,供应商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及时更换车辆。
2、租赁期间车辆的年审、维修、保险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年审、维修期间中标人需提供同样的替代车给采购人使用。
3、采购人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增加需求车辆数量,费用按中标价计算,新增租赁车辆按实结算。
4、中标人如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服务方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预算
原则上每年度租赁费用合计不超过5万元。
四、服务期限
2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结算方式
根据车辆租赁内容产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条款为准。
六、解决争议方式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七、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29日下午5:30期间,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及相关报价文件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kp2276011@163.com;或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至我单位5楼办公室。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地址:开平市长沙卫民路10号
邮编:529300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0-2276011
邮箱:kp2276011@163.com
附件: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2023-2024年车辆租赁项目采购需求书.pdf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