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局领导干部 | 领导班子每年至少1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普法工作,每年至少参加1次普法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法规股 |
2 | 局领导干部 |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为重点,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其中宪法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 | 办公室、法规股 |
3 | 局党员干部 | 1. 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2.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3. 重点学习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 局党支部 |
4 | 新任干部职工 | 依法组织新任命和新提拔任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 办公室 |
5 | 局干部职工 | 1. 旁听和观看庭审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每名领导干部年内参与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 2. 组织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保证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 法规股 |
6 | 局执法人员 | 结合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 | 执法一、二、三大队 |
7 | 局法制工作人员 | 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典型案例,学习法制审核知识。 | 法规股 |
8 | 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 深入推进普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法律宣讲会、派发法律法规宣传册子结合企业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 法规股、执法大队 |
9 | 社会公众 | 1.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新出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 法规股 |
2.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3. 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 办公室、法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