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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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