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课题研究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
2025年5-7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研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背景,通过分析试点地市发展模式及本市现有养老政策,如补贴、商业保险等,结合失能规模预测与服务供给能力,测算不同护理模式费用及基金、个人、财政负担,建模分析保障与筹资方案;提出涵盖组织管理、筹资政策、评估标准、支付方式、信息化建设等政策建议,总结实施中可能面临的资金压力、服务短缺、跨部门协调等挑战,评估其对经济产业、家庭负担、医疗资源的影响,并建议通过衔接商业护理保险产品开发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实现制度可持续性与社会效益平衡。
(二)2025年5月底前提交调研报告初步思路,7月底前提交终稿。
四、项目经费
本次项目经费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包括投入项目人员服务费、专家费、调研费、会议费、交通费、材料费、电话费等。签订协议之日起服务方开具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项目经费的8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在约定时间内服务方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在验收报告出具后且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费用。若有异议,则协商进行结算。
五、服务方资质要求
(一)服务方应是广东地区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服务方应有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研究经验,团队成员具备较强的医保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并曾主持过由医保部门主导的课题研究项目。
六、提供材料
(一)单位资质资格、学术研究实力及社会信誉等相关简介和证明材料。
(二)团队成员专业资质、简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及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的成果或荣誉。
(三)近三年参与同类项目简介情况。
(四)响应服务内容和用户需求的具体方案。
(五)服务合同草案。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有关项目服务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选服务方
由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成交服务方。
八、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研究报告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8号9楼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0-3992978
十一、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22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