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二批中成药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6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及时组织属地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中选药品的合同续签工作;各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时完成任务量。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二批中成药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二批中成药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6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及时组织属地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中选药品的合同续签工作;各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时完成任务量。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二批中成药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