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分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的通知》(粤医保中心函〔2024〕101 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分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的通知》(粤医保中心函〔2024〕101 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