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企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
为规范混凝土行业市场秩序,保障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江门市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参考文本)》(以下简称《参考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广使用《参考文本》
自2025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预拌混凝土购销活动应参照使用《参考文本》。新建项目中,混凝土生产、销售单位与采购单位优先使用,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细化相关内容。
二、强化宣贯培训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市场动态监管。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应开展合同宣贯培训,指导企业规范签约。
三、健全信息反馈机制
各相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参考文本》需修订的情形,请及时向我局技术科(联系电话:0750-3831689)反馈,我局将根据市场发展适时组织修订。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