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遗失(灭失)声明
黄发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新会市古井镇古泗区下古井社的新府集建字(1999)第13110158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仕坤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