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矿山机械厂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堤东区竹排街5号综合大楼的粤房证字第2190219号_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门市矿山机械厂有限公司(代理人:林真义)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