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南棠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潮兴路55号骏景湾豪庭碧水蓝天2座603 的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200051265号(00276675)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南棠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