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关于征求《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江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02 10:10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行修订,形成《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于2022年1月1日前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反馈我局。

  提交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一路建业街1号江门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  

  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3277116、3887893

  传真号码:3887899

  电子邮箱:jmsfzj@163.com

  附件:《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江门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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