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蓬江区天沙河东侧及天福路地段政府储备土地“三旧”改造地块
改造方案的批复
江府函〔2025〕150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蓬江区天沙河东侧及天福路地段政府储备土地“三旧”改造地块改造方案的请示》(江自然资〔2025〕5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来的《蓬江区天沙河东侧及天福路地段政府储备土地“三旧”改造地块改造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政府收储模式,通过公开方式确定改造主体,对蓬江区天沙河东侧及天福路地段7.059974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