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5〕36号
江门高新区汇盈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章程的材料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住所由“江门市高邦民路11号综合楼二层,江门市港口一路22号之二银晶大厦22楼”变更为“江门市江海区龙湾里85号自编二层”,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请你公司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